丰州城一处当铺之内。

当铺掌柜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,穿着一身绣着铜钱的袍子,眼睛极小,眯起来的时候,近乎看不见,此时正将一块玉佩拿在手里仔细的打量。

片刻之后,他将那玉佩放下来,看着对面头戴斗笠的男子,说道:“抱歉,这位客官,这玉佩,我们没法收。”

“为何?”

带着斗笠的男子声音飘忽,听不出年纪。

那掌柜话题一转,问道:“敢问客官,这枚玉佩,您是从何处得来的?”

那人淡淡的说道:“捡的。”

这种托辞,作为当铺掌柜,他这辈子听过的次数,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笑了笑,说道:“没有天子的允许,就算是皇子也不能佩戴这样的玉佩,如果不是造这块玉佩的人胆大包天,就是偷这块玉佩的人吃了熊心豹子胆,我们店小,可不敢收这种东西。”

“既然如此,告辞。”

头戴斗笠的男子收起玉佩,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。

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干脆,那胖掌柜脸色一变,立刻说道:“等等!”

“一千两。”

他看着那人的背影,说道:“一千两银子,这玉佩留下来,不能再多了,而且我实话告诉你,这块玉佩,在这丰州城中,除了我,没有人敢收!”

这块玉佩的品质乃是上上之选,造型更是只有帝王才能拥有的五爪金龙,当然,这不代表这种玉佩只能在皇家出现。

一些功劳极大或是极受宠爱的臣子,也会时常得到天子的赏赐,得以拥有一些皇家之物,但是这些东西都是被他们当做传家宝一样供起来,很少会外流。

正是因此,这些东西的收藏价值极高,虽然不能光明正大,但暗地里,其实很有市场。

掌柜的走到门前,将店门关上,缓缓开口:“怎么样,要不要考虑考虑?”

……

……

一刻钟之后,一位头戴斗笠的男子手中拎着一个袋子,从丰州城一间当铺中走出。

一千两银子听起来很多,其实分量并不重,折合到后世,也就是六十斤出头的样子。

买药材或是其他的东西,需要大量的银子,现在他们两个人身边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柳二小姐的秋水,和秋水上挂着的那一枚玉佩。

前者打死自己柳二小姐都不会卖的,那块玉佩忘记是她什么时候从自己这里讨过去的,龙形的玉佩不多见,估计是老皇帝什么时候赏的,没想到也有碰上用场的时候。

至于头上的斗笠,是刚才在街上买的,还借了林姓大汉几钱银子,虽然这里没有人认识他,但是保险起见,还是警惕一点儿好。

万一那当铺老板是中年道姑的狂信徒,好不容易才有个安定的地方,可就又得开始奔波了。

刚才过来的时候,路过一个药铺,正好买些能用到的药材,李易走了几步,忽然停下脚步,偏过头望了一眼,有两道影子闪进小巷中。

李易脚步没有停顿,继续向前方走去。

“大哥,那人刚刚从当铺出来,那袋子鼓鼓囊囊的,怕是当了个好东西。”

“他只有一个人,跟上去,这次说不定能宰一个大肥羊!”

“联系老三,有活了!”

某处小巷子里,传来了小声交谈的声音。

小半个时辰之后,李易从一处药铺出来,回头看了一眼,摇了摇头,这哪里是买药,简直就是抢钱啊!

一千两银子,转瞬间就没了二百两,换来的只是手里的一小包药材,看来看病难,买药难的问题,自古都是如此……

他站在药铺门口,向某个方向看了一眼,向前走了不远的距离,便转而向某处巷子走去。

“好机会!”

人群之中,有数人的脸上露出了喜色,快步向那处小巷走去。

“人呢!”

片刻之后,几人望着前方的死胡同,一脸见了鬼的表情。

刚才明明看到那戴着斗笠的男子走进了这里,怎么忽然就不见了?

难道他还能飞到天上去不成?

这个念头刚刚浮现,眼前忽然出现了一道黑影。

李易从墙头跳下来,随手打晕了三人,站在巷子口,对最后一人问道:“是谁派你们来的,天后娘娘现在在哪里?”

“什,什么天后娘娘?”最后一名汉子脸色惨白,额头冷汗直冒。

“不认识就好。”

李易走过去,很干脆的将他打晕,向巷子外面走去。

走到一半又折返回来,在四人的腰间摸索了一下,拿出几个钱袋,现在是非常时刻,是时候重新捡起来老本行了。

“家底还挺殷实的。”

将收缴来的几十两银子收起来,迈步走出巷子,与此同时,两条街之外,另一位年轻人踏进了芳林苑。

“白公子好!”

店铺里面,几名伙计立刻躬身说道。

店铺内的某处角落,林姓汉子撇了撇嘴,说道:“这姓白的,怎么又来了!”

年轻男子笑了笑,问道:“婉如在铺子里吗?”

一名伙计立刻说道:“小姐在后面。”

年轻男子点了点头,正要过去,表情忽然一怔,视线看向了店铺内的某一个方向。

“这是,马踏飞燕------琉璃器?”

年轻男子脸上露出诧异之色,欲要伸手去触摸的时候,被人从一旁拿住了手腕。

“别乱摸,很贵重的。”名叫林勇的汉子面无表情的说道。

年轻男子脸上露出歉意,说道:“抱歉,第一次看到这么完美的琉璃器,情不自禁。”

他的视线在那琉璃器上停留了一会儿,见有一道身影从后面走出来,急忙走过去,关切道:“婉如,听说你们回来的时候,遇到了山贼,怎么样,没受伤吧?”

年轻男子脸上浮现出愧疚之色,“早知道会这样,我就不放你们走了,都是我的错……”

林婉如退后一步,说道:“多谢白世兄关心,我没事。”

“没事就好。”年轻男子点了点头,随后脸上露出笑容,说道:“昨天偶然得到了一副赵修文的墨宝,诗文我不太懂,知道婉如喜欢这些,今天特意拿过来,就当是赔罪了。”

他挥了挥手,身后立刻有一人将一画轴拿出来,在一旁的台面上展开。

“轻汗微微透碧纨,明朝端午浴芳兰。流香涨腻满晴川。彩线轻缠红玉臂,小符斜挂绿云鬟。佳人相见一千年。”

其上的字迹俊秀飘逸,如行云流水,乃是一幅上佳的行书作品。

赵修文乃是齐国诗文第一人,虽然年轻,但诗才之盛,气冲霄汉,便是不懂得诗文的人,也听过他的名气。

年轻男子解释道:“这阙词名为《浣溪沙·端午》,据传是赵修文在景国与那景国第一才子比文之时,对方所作,赵修文回国之后,对那人极为推崇,甚至于连他的字迹也多次模仿,这便是他的一副模仿之作,所以在字迹上,和他往日的风格有所不同。”

林婉如看了看那字,眼中浮现出一丝异色,不过很快就敛去,摇头说道:“这太贵重了,我不能要。”

赵修文在齐国的名气极大,不仅仅是诗文,他的书法也达到了巅峰,不过,赵修文对自己的墨宝十分珍惜,除了寥寥几幅之外,平日里极少有外流。

正是因此,他的墨宝一直都十分珍贵,素有一字千金之称。

年轻男子笑了笑,说道:“婉如就不用推辞了,这字要是留在我这里,才是真正的明珠暗投。”

名叫林勇的汉子站在一旁,摸着下巴,说道:“我看这字也没有什么好的,不会是假的吧?”

年轻男子身后的一名下人怒道:“你个夯货,赵大人的字,是你能看懂的吗?”

“我不懂,你懂?”大汉撇了他一眼,随手将刚刚走进店铺的一个年轻人拉过来,问道:“李兄弟,他们说这字是赵修文写的,你是读书人,你来看看,这字好不好?”

李易将那袋子放下,撇了一眼,说道:“假的。”